標的名稱 委託聯博投資帳戶-全球成長收益型(新現金撥回)(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來源可能為本金)(撥回率或撥回金額非固定)
成立日期 2023-07-24 幣別 美元
經理費(%) 1.70 風險報酬等級 RR3
投資機構 聯博投信 標的類型 委託投資帳戶
收益分配或撥回資產 文件下載 月報 / 財務報表
撥回資產方式 現金
撥回資產頻率 達撥回條件下,每月與每年定期撥回一次,及每月不定期撥回(當月以一次為限)。
撥回資產規則 (1)每月定期撥回
達撥回條件下(基準日淨值>=8.00)
每月撥回資產基準日:每月月底倒數第三個資產評價日
每月撥回資產除息日:每月撥回基準日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
每月撥回資產給付日:每月撥回資產基準日後的六個資產評價日分配之
(2)每月不定期撥回
達撥回條件下,當月一次為限
撥回資產基準日:於每一資產評價日檢視淨值,若當日淨值>=10.2,則當日為撥回資產基準日
撥回資產通知及除息日:撥回資產基準日後第一個資產評價日
撥回資產給付日撥回資產基準日後的六個資產評價日分配之
(3)每年額外撥回
達撥回條件下(基準日淨值>=10.20)
每年撥回資產基準日:每年十二月月底倒數第三個資產評價日
每年撥回資產除息日:每年撥回基準日後的第一個資產評價日
每年撥回資產給付日:每年撥回資產基準日後的六個資產評價日分配之
撥回資產金額計算:撥回資產金額=(撥回資產基準日之單位數)x(每單位撥回資產金額)
註:不定期撥回之當月定義為:每月定期撥回資產基準日(每月月底倒數第三個資產評價日)之次資產評價日起至次月之每月定期撥回資產基準日(含)止
註:此撥回資產給付日為預估給付日期,因投資機構實務作業仍可能遇到不確定因素,故最終實際分配給付時間仍以條款約定為主
撥回資產計算方式 (1) 每月每單位撥回資產金額依撥回資產基準日淨值水準決定,如下所示:
撥回資產基準日淨值<8:無撥回;
8(含)<撥回資產基準日淨值:每單位撥回資產金額 0.04167美元
(2) 每月不定期之撥回,於每一資產評價日檢視淨值,若當日淨值大於等於10.2,則每單位撥回資產金額0.04167美元,且當月以一次為限;若小於10.2者則無
(3) 每年每單位撥回資產金額依撥回資產基準日淨值水準決定,如下所示:
每年撥回資產基準日淨值<10.2:無撥回;
10.2(含)<每年撥回資產基準日淨值:每單位撥回資產金額 0.1美元
每月分配之每單位撥回資產金額以上述為原則,但若市場經濟環境改變、發生非預期之事件、法令政策變更或有不可抗力情事,且足以對委託投資資產之收益造成影響,聯博投信得視情況採取適當之調整變更(包含上調或下調每單位撥回資產金額)
委託投資帳戶近12個月之收益分配來源組成表之查詢路徑為本公司官網/標的與風屬分析/投資標的/投資標的總覽,選取委託投資帳戶,即可查詢收益分配來源組成表
註:關於不定期撥回當月以一次為限之定義,係指投資機構對個別帳戶該月有一次額外撥回作業後,該月將不再對後續才持有的客戶進行額外撥回
相關保險商品
現售保險商品
停售保險商品
附註
註1: 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實際以受託投資機構提供之淨值為準。
註2: 依主管機關規定,若委託投資帳戶成立未滿半年者,將不提供相關報酬率資料。
註3: 委託投資帳戶績效以原計價幣別計算,且已有包含該期間內撥回資產金額。所有委託投資帳戶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本委託投資帳戶之最低投資收益。
註4: 前述投資績效計算公式如下:
1. 含資產撥回投資績效=(期末單位淨值-期初單位淨值+期間累計每單位資產撥回金額)/期初單位淨值。
2. 不含資產撥回投資績效=(期末單位淨值-期初單位淨值)/期初單位淨值。
註5: 撥回資產金額高低不代表委託資產帳戶報酬率,且過去撥回資產金額不代表未來撥回資產金額。實際以受託投資機構提供之撥回資產金額為準。
註6: 國泰人壽委託全權委託投資事業代為運用與管理之全權委託帳戶之資產撥回機制可能由該帳戶之收益或本金中之支付。任何涉及該帳戶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
註7: 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
註8: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且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投資美國144A債券,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僅適合願意承擔較高風險之投資人。
註9: 委託投資機構投資並非絕無風險,受託投資機構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委託投資資產之最低收益,受託投資機構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委託投資資產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相關投資風險請參閱商品說明書以及DM。
註10: 保戶投保前應詳閱商品說明書,全委特色圖文資料僅供參考,未經本公司許可,不得逕行抄錄、翻印、剪輯或另作派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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